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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免试条件详细解释

201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免试条件详细解释

发布时间:2012/3/29  浏览数: 2506 次  浏览字体:[ ]

  【东奥小编】很多打算参加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新学员,经常会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免试条件产生问题,针对注会学学员关注的问题,东奥小编整理了“2012年全国注册会计师免试条件详细解释”的文章,供2012年注会新学员参考。

  亲爱的学员朋友,如果你打算考注会,那么请先了解一下注册会计师免试条件吧,看看自己是否可以直接“晋级”:

  (一)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二)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四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 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

  (三)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 。 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

  (四)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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